1.新加坡V14申请表(请向客服索取)
2.个人资料表(请向客服索取、并完整详细填写)
3.护照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提供护照原件。
4.两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
5.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
6.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7.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需包含以下信息: 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出行费用由谁负责;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请向客服索取范本)
请注意:在职证明不能手写,必须要按照我们提供的模板范本,必须要打印方式。
如果申请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的话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8.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再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四省,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须6个月前生效;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
1.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合法的申请材料,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2.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领馆内部人员调整、领馆工作延迟、签证纸缺货,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且上述天数计算未包含可能给申请人邮递签证的路途时间,敬请留意;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4.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5.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付费给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司不承担任何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经同意以上声明。